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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公检法联合出台轻型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实施细则

2020-09-29 13:39:50来源:  责任编辑: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近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案件量刑建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4类轻型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进行了细化规范。

  该《细则》是根据刑法、刑诉法、刑事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实施细则》等规定, 在认真学习借鉴了通辽市检察院制发的《关于在办理“醉驾”案件中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不起诉决定权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实践制定的。

《细则》明确

  量刑建议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被害单位等相关诉讼参与人的意见。

《细则》规定

  提出量刑建议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此外,《细则》还就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量刑情节调节量刑建议基准刑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在规范康巴什地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确保量刑建议精准化工作全面、深入推进。